微政策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出台《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

2021-05-26 |   点击量: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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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以下简称《通知》)。该文件分别从提高增量和盘活存量两个维度对扩大城市停车设施供给作出了具体部署,从资金用地、市场环境、法治保障和组织领导四个方面加强了政策保障。


重点提炼

《通知》明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共同投资运营停车设施。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中心城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运营。有条件的城市片区可通过项目打包、统一招标、规范补贴等方式鼓励进行规模化开发。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允许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车设施项目建设。


政策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202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分类施策。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建管并重、集约发展。

——改革创新、支撑保障。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国大中小城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信息技术与停车产业深度融合。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荐停车设施规划建设

(四)加强规划引导。

(五)有效保障基本停车需求。

(六)合理满足出行停车需求。

(七)加强停车换乘衔接。

 三、加快停车设施提质增效

(八)提升装备技术水平。

(九)优化停车信息管理。

(十)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

(十一)鼓励停车资源共享。

 四、强化资金用地等政策

(十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十三)创新金融支持方式。

(十四)完善停车设施用地政策。

 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十五)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十六)加强建设运营监管。

(十七)完善停车收费政策。

(十八)完善标准规范体系。

 六、完善停车管理法治保障

(十九)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

(二十)依法规范停车秩序。

 七、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一)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二)做好宣传引导。


元亨观

元亨集团作为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首批入库咨询服务机构,拥有丰富的PPP成功运作经验及多个国家示范、省级示范PPP项目业绩。元亨集团始终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从客户的角度输出有价值的咨询成果”的服务理念,率先涉足城市停车场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致力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期待与您的真诚合作!